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蒋爱兵律师 蒋爱兵,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。为广西律师协会民商委员会委员,广西律师协会新律师执业培训班授课教师及面试考官,全国律师培训网《点睛网》高级培训师。蒋律师常年受邀于广西电视台综艺频道《法制最前线》栏目,经常针对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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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蒋爱兵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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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财产分割

法律是如何规定婚姻财产分割的

法律是如何规定婚姻财产分割的

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,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。现行《婚姻法》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,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。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。离婚时,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,依约定。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。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,必要时亦可不均等,有争议的,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。

离婚财产分割原则

1、男女平等原则2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(也就是说女性天生在婚姻事故中占据优势)3、有利生活,方便生活原则4、权利不得滥用原则5、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,在共同生活中消耗、毁损、灭失的,另一方不予补偿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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